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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化学试剂注意事项
2018-12-05 11:42  

一、防止中毒

1.一切药品瓶必须有标签;剧毒药品必须有专门的使用、保管制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毒药品撒落时,应马上收起并洗净落过毒物的桌面和地面。

2.严禁试剂入口,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鉴别试剂。

3.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离开实验室、喝水及吃食品前一定要洗净双手。

4.使用或处理有毒物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且头部不能进入通风橱内。

二、防止燃烧和爆炸

1.挥发性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存放易燃药品应远离热源。

2.室温过高时使用挥发性药品应设法先进行冷却再开启,且不能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

3.在实验中要除去易燃、易挥发的有机溶剂时应用水浴或封闭加热系统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不能靠近灯火,应立即洗净。

5.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起研磨。

6.易燃易爆类药品及高压气体瓶等,应放在低温处保管,移动或启用时不得激烈振动,高压气体的出口不得对着人。

7.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

8.装有挥发性药品或受热分解放出气体的药品瓶,最好不用石蜡封瓶塞。

三、防止腐蚀、化学灼伤、烫伤

1.取用腐蚀性、刺激性药品时应戴上橡皮手套;用移液管吸取有腐蚀性和刺激性的液体时,必须用洗耳球操作。

2.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子将石膏锯开,严禁用它物敲打。

3.在压碎或研磨苛性碱和其它危险固体物质时,要注意防范小碎块溅散,以免灼伤眼睛、皮肤等。

4.稀释浓硫酸等强酸时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且必须在搅拌下将酸缓慢地加入水中;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固体药品时也要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如需将浓酸或浓碱中和,则必须先进行稀释。

5.从烘箱、马弗炉等仪器中拿出高温烘干的仪器或药品时应使用坩埚钳或戴上手套,以免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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