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年度报告是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系部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1.各系部须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件(Word格式)于2018年1月16日前,交至教务处赵琼处。
2.规范上报文件名称。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系部名称)”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系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