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带教方案>的通知》(豫护院【2016】179号)文件要求,拟对2016-2017学年“青年导师制”带教工作进行考核暨安排下一年度青年教师带教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带教考核工作
(一)考核方法
系部组织考核小组对本系部青年教师导师制带教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小组具体要求:
1.考核小组由3~5名教师组成;
2.原则上,作为验收考核对象的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本次考核小组的成员。
(二)考核程序
主要考核程序如下:
1.集中组织青年教师汇报课一次,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给出评价意见(见附件1),取平均分,占考核总评的40%。要求本系部2016年、2017年新入职青年教师参加观摩听课。
2.组织考核答辩会,指导教师介绍培养过程,青年教师汇报培训体会和收获,并查验各项实证材料。指导教师考核见附件2。青年教师考核(见附件3)取平均分,占考核总评的30%。
实证材料应包括:(1)带教培养方案;(2)青年教师上一学年度任教课程的完整教案和课件;(3)双方带教过程工作记录;(4)双方互听课记录;(5)双方工作总结;(6)青年教师试讲课的讲课记录及评价意见。
3.将青年教师2016-2017学年学生评教情况纳入考核。如青年教师多个班级学生评教,取平均分,占总评的30%。
4.考核小组经评议后确定考核成绩(见附件4),并填写《河南护理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见附件5)。
5. 系部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三)考核时间要求
2017年9月22日系部考核工作结束,并完成相关资料的归档(温馨提示:业务归档做到一人一档,系部做好留存,以备各项评估检查用);9月27日前将相关考核活动的照片资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及青年教师导师制带教情况的工作总结报教务处1117房间。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 对考核合格的导师按20标准课时计算工作量补贴。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应继续参加培养,且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二、安排2017-2018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带教工作
为2017年新入职的本系部专兼职青年教师遴选带教指导教师。9月20日前将带教名单(见附件6)报至教务处1117房间。导师遴选原则为:
(一)专业相近,适当拓宽;
(二)双向选择为主,组织调配为辅;
(三)青年教师的导师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四)导师原则上每次指导1名青年教师,特殊情况不超过2名。
教务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