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教师上课指纹签到要求每次课前均需签到,具体上课节次有效签到时间见附表1,在有效时间之前签到无效。
第二条 教师调、停课,需要提前1天将调停课手续提交系部及教务处。如为本系部内调课,由系部按照《调停课申请单》上的调课方案将考勤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相应修改,如涉及跨系部,由教务处进行相应修改。数据修改后,即可按照调课后的方案进行指纹签到。
第三条 如教师遇紧急事项,未来得及办理调课手续,不能按时指纹签到考勤的,需及时报告系部,由系部登记、存档、备查。
第四条 其他原因如发现指纹无法识别、忘记带一卡通不能正常考勤或者发现有漏刷情况后,需及时向系部说明情况,由系部登记、存档、备查。
第五条 因分班上课产生的辅助他人上实验课的老师以及实验加课不需要进行指纹考勤,其考勤沿用原办法,由所在系部组织签到考勤。
第六条 系部通过考勤系统加强教师教学管理与监督。每课次前登陆考勤系统查看本系部教师签到情况,并对未指纹签到的教师进行情况落实。
第七条 每周一上午12时前,系部汇总填写《未正常考勤教师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将上一周本系部教师上课未能正常指纹签到的教师情况报教务处。电子版交至邮箱:hlxyjwc809@163.com。各系部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如实上报。
第八条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表:1.教师上课指纹签到有效时间对照表
2.教师上课未正常考勤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