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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实训课分班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6-03-09 12:52  

为了提高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在保证教学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基础上,可以对专业核心课程施行分班教学。实验课分班教学是指将教学大班分成小班组织教学,从而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增加师生之间沟通和交流的机会。现结合我院实际,规定如下:

一、分班原则

1、分班课程与项目要求,属于专业核心课程,操作性强、需要反复练习才能掌握的体现职业岗位能力的实验实训项目,可申请分班教学。

2、一个自然班组成的教学班人数超过60人,可分成两个小班上实验课,两个自然班组成的教学班可以分成三至四小班上实验课,三个自然班组成的教学班可以分成四至五个小班上实验课。注意每个小班限1名带教老师;不允许分班上实验课后,部分学生上实验课,部分学生在教室上自习。

3、病例分析和病例讨论课、电教课只能在教室上。

4、分班实验教学,是在教学资源允许、分班可行的条件下执行。若实验室紧张,或不需要分开练习操作的实验实训项目不予分班上实验。

二、方法

需要分班上实验实训课的班级,教研室要在学期初根据授课计划填写《实验实训课分班上课申请表》(附件一),由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审核后,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申请增加的实验实训课课时安排表》(附件二)。不经系(部)领导审核和教务处审核备案私自分班上实验实训课,将不计入工作量。

附件【附件一.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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